冠豸山国家地质公园保护
你在,我在,连检豸(在)
冠豸山国家地质公园是龙岩创建世界地质公园的主园区,是闽西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生物多样性的优先保护区和标志性旅游观光景点。连城县委、县政府把冠豸山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世界地质公园“四牌同创”作为全方位推动连城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四篇文章”之一。连城县检察院围绕市检察院部署的生态修复治理“紫金花”品牌,以打造“连检豸——冠豸山国家地质公园保护”品牌为切入点,探索建立“3+”生态保护工作模式,让冠豸山国家地质公园始终焕发生机活力。
一、检察保护+综合治理
连城县检察院以“扬法治、护生态、促发展、保民生”的办案理念,与冠豸山风景区管委会会签《关于建立冠豸山景区保护联络工作机制的意见》,在景区建立冠豸山国家地质公园保护检察服务点,以点带面推动地质公园及周边的生态保护工作;与县自然资源局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相衔接机制,形成土地领域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
建立“林长+检察长”生态保护联络机制,突出古树名木水源涵养林保护。
主动融入闽江流域保护大体系,与清流、宁化、长汀建立闽江源生态保护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构建闽江源区域性生态安全屏障。会同文亨镇政府开展铁矿废弃矿山综合整治,建立生态修复公益诉讼示范基地和社区矫正基地。
探索全省首个公益诉讼检察志愿者制度,招募公益诉讼志愿者44名,形成政府、司法、全社会参与的生态保护大格局。
二、精准监督+系统治理
开展涉林、涉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行刑衔接案件专项检查,发现林业行政执法案件违法线索7条,依法发出检察建议9件,办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等破坏自然资源犯罪8件,追诉漏犯5人。
常态化开展林地耕地等农用地违法类监督,1件违法占地行政非诉执行系列案获评为最高检、省院专项监督优秀案件;主动排查近两年行政非诉执行裁定案件60余件,发现耕地“非农化”问题案件线索4件,督促拆除非法占用林地耕地违法建筑物共计3054平方米。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件,行政机关整改率达100%,为地质公园青山绿水蓝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司法修复+源头治理
2020年以来,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件,判决23名被告人赔偿生态资源损失费365万余元;督促负有生态修复义务的当事人切实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共组织补植树苗11万余株。
结合连城县10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联合相关单位建立冠豸山国家地质公园司法固碳基地,年固碳量可达1.47万吨。
率先出台小微企业合规工作规定被最高检肯定推广,办理了全市首例适用小微企业合规的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落实“认罪认罚+碳汇补偿”工作,引导涉案企业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森林碳汇补偿金共计19097.23元。
名医治未病,大医惠众生,通过“巡回审判+现场普法”,引导涉案当事人自愿出资制作并发放非法采挖兰花、非法狩猎案等典型案例宣传资料,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生态保护教育4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注重法律综合调控的预防功能,先后开展依法规范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耕地占用税、环境保护税征收工作专项监督,共督促行政机关追缴征收税费448万余元,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青山不墨千秋画,绿水无弦万古琴。检察机关保护生态发展使命在肩,新征程的号角已经吹响,连城县检察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履行好生态保护检察职责,保护好冠豸青山绿水、白云蓝天,为建设美丽幸福的新连城奉献检察力量。
供稿:第二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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