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前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内容头部广告位(手机)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

工作机构名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余杭区仓前街道向往街1008号乐富海邦园18幢

办公时间: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冬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571-88615212

传真:0571-88615212

邮箱:cqjd@yuhang(仅作为咨询使用)

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http://xtgovaspx?classid=9。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主动公开内容

(1)工作机构及领导信息;

(2)政策文件及解读;

(3)财政预决算;

(4)人事信息;

(5)其他文件;

(6)行政执法公开。

具体信息可参见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3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govhtml)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确定被申请机关

为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申请政府信息时应先确定被申请机关,即被申请机关应当是所需信息的制作机关或是牵头制作机关。申请人可在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点击“政务公开”的“组织机构”查阅本机关具体职责,查询地址:http://govhtml。

(二)受理机构

根据《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等有关规定,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申请。

(三)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应填写《杭州市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从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版块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下载,也可以在现场受理点领取,并采取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yuhang/zhhd/zmhd/ysqgk/ysqgk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向本机关提出申

请,同时应在信封左下角或传真明显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寄送单位: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寄送地址:余杭区仓前街道向往街1008号乐富海邦园18幢207室,邮编:311121,联系电话:0571-88615212。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推荐采用邮政企业寄送信函。

3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通过现场和信函、传真提出申请的,应填写《申请表》,书面《申请表》除从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打印外,也可在受理地点领取。

申请人通过网上提出申请的,应登录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按照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

申请人在填写书面《申请表》或网上电子《申请表》时,应按规定认真填写,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申请的答复。

本机关自收到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或者其他机关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及本机关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五)收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机关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四、不予公开范围

1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http://govhtml)投诉和举报[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127号)规定,也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民呼我为统一平台”https://govhtml#/home/index上进行投诉和举报,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内容底部广告位(手机)
标签:

管理员
草根站长管理员

专注网站优化+网络营销,只做有思想的高价值网站,只提供有担当的营销服务!

上一篇:西蒙·拉特尔的简介-
下一篇:山大二院官网(定了~山大二院将扩建!拆除现有办公楼,方案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