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信都区会宁镇人民政府
信息公开指南
邢台市信都区会宁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了《邢台市信都区会宁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广大人民群众获取邢台市信都区会宁镇人民政府的公开信息,及时了解国家政策法规和国内重要动态。
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外,均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政策法规。主要包括由国家和上级部门制定的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财政信息。主要包括本机关部门预算和决算信息等。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站地址:http://gov
申请方式:
1通过电子邮箱申请。
电子邮箱:wanmutaoyuan@16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邢台市信都区会宁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通过当面申请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
4申请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申请的处理程序: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9本机关认为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并根据第三方意见和对公共利益的影响情况进行答复。
11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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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