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远看擎天柱,近看百尺莲”,形容的就是中国古典建筑上的重要部件——斗拱。林徽因在其所著的《林徽因讲建筑》中,对何为斗拱作了详细的描述:
“椽出为檐,檐承于檐桁上,为求檐伸出深远,故用重叠的曲木——翘向外支出,以承挑檐桁。为求减少桁与翘相交处的剪力,故在翘木加横的曲木——拱。在拱之两端或拱与翘相交处,用斗形木块——斗垫托于上下两层拱或翘之间。这多数曲木与斗形木块结合在一起,用以支撑伸出的檐者,谓之斗拱。”
简单来说,斗拱就是安装在立柱和横梁交接处的建筑构件,由一系列木块层层交错、叠加组合而成。斗拱的造型千姿百态,无论简单还是复杂,都主要由斗、拱、昂、枋四部分共同构成。
作为斗拱组合中的重要构件之一,昂的前端向下斜垂,作用与承重担当——拱相似。
有人认为,这样的结构当初设计出来是由于一些技术水平的限制,而明清建筑物逐渐取消了实质的昂,意味着一种进步。是不是这样呢?传统建筑中的“昂”到底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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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有一个遵从建构逻辑的整体性的视角,反过来想问题描述中的困惑,便可得到解答——明清建筑物中昂的演变确实未必代表其本身单一构件的进步,但却是整体建造技术进步所带来的选择与表现。
执着于昂自身的外观、分期与形制,必然陷入分类的困境,进而得出其结构构件退化的结论,但这将对其演变原因无从入手。
建筑并非只有木作一个行当,也并非只有最终呈现的形式——观察分析古建筑,不将其视作一成不变的结果或单一匠作的呈现,而综合木作之外其他各作发展,将自己带入设计建造的过程,则可获得更多。
大家对这一问题的讨论中,有一句击中要害,即在同样出檐距离的情况下,使用下昂之斗栱较未使用下昂之斗栱高度更低。
但这还不是全部。下昂所降的不仅仅是表观上的一攒攒斗栱之高度,更是整个屋架的高度——各槫的相对位置是固定的,斗栱处的高度变化直接关联着其后整个建筑的各槫高度。而对早期建筑——尤其是殿堂式建筑而言,这意味着三层设计问题:
其一为檐口高度变化带来的是对柱根保护的有效性问题——即若不用下昂,水平出挑导致檐口高度升高,但出挑距离未变,柱根处的防潮措施是否仍旧到位,若不是,则需要继续加大出挑距离,这对结构及材料均为一大考验;
其二为空间利用率问题,净高未变,但屋顶更高、占比更大,空间本身的有效性打折;
第三则是材料的经济性问题,在屋架各槫位置增高时,作为层叠逻辑的殿堂造各槽均需要增加不同层数的通长木方以适应其变化(彼时结构体系及工具决定了童柱应用极少),材料消耗量大大增加。
观音阁剖面图
?值得注意的是上下两层檐斗栱之差异:同样为出四跳,其下檐处未施下昂,而上部施双下昂。究其原因,除立面上的表现性外,还当有空间效率及用材经济性之问题:通过施昂与否调节草架及暗层高度,使其最为合用。若细心对比可见上层斗拱所承檐檩处较下层同位置低一足材左右。
所以,昂的使用对殿堂结构的建筑而言是一个非常高效合理的选择——不仅仅是结构意义,还有空间及经济效益层面的意义。
随着时代的发展
明清建筑物逐渐取消了实质的昂
到底是什么进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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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转自知乎@飞檐走壁朴小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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