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泰安警方发出通告,泰安3人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并殴打他人,6人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17个酒店(宾馆、招待所、旅社)因违反《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Ⅰ级响应措施的通告》,接待外地来泰人员住宿,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警方处以行政处罚。
1月29日,孙某在上高办事处郭家灌庄村与五马街路口,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并殴打他人,被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
1月30日,焦某云在省庄镇安家庄疫情防控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并殴打他人,被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2月2日,张某伦在邱家店镇前店村疫情防控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并殴打他人,被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
7天优品酒店、泰安市泰山区太古会主题宾馆、泰安润呈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宜尚酒店)、客顺宾舍、龙潭路印象酒店、汉庭酒店长途汽车站店、泰安福泰酒店、天庭园金瑞宾馆、天庭园爱尚家宾馆、天庭园太网聚商务宾馆、蓝海御华大酒店、鑫国招待所、泰山区校场街七天宾馆、盛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青年路店、馨苑旅社,因违反《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Ⅰ级响应措施的通告》,接待外地来泰人员住宿,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分别对其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朋来宾馆违反《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Ⅰ级响应措施通告》,接待外地来泰人员住宿,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万境精品酒店违反《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Ⅰ级响应措施通告》,接待外地来泰人员住宿,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泰安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解某某、杨某、高某、褚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被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分别依法处以罚款500元、200元的行政处罚。
郑某燕、孙某基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被泰安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分别依法处以罚款300元、2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当前,请自觉配合相关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为抗击疫情贡献自己的力量。只要团结一心,就没有不可战胜的困难!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郭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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