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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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光,男,1966年2月生,汉族,大学学历,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司法行政工作,现任广饶县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

王春光同志热爱司法行政事业,在县司法局党组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为全面推进平安广饶、法治广饶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所在广饶县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十佳法律援助中心”并记二等功。王春光同志先后被中共东营市委、市政府记个人二等功,被省司法厅记个人二等功,被省司法厅授予“司法行政荣誉章(从事司法行政工作满30年)”;2019年12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22年4月,被省总工会、省司法厅命名为2021年度“山东省职工信得过律师”。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让困难群众在每一个法律援助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学习《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掌握了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所需要的过硬能力和本领。

近年来,王春光同志组织带领全县法律援助队伍,指导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520件,其中,王春光承办11件;代书900余份、解答咨询1万余人次,打造了“美丽广饶·法援同行”品牌,使得广饶法律援助走出山东迈向全国。

(一)多措并举,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组织人员在《大众日报》等媒体发表信息195篇,在《中国法律援助》刊登论文2篇,上报省司法厅典型案例1篇并成功入选《山东省法律援助案例选编》和中国法律服务网司法案例库;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春风行动”“我的法律援助故事演讲”等活动16次,发放法律援助服务指南1万余份;协助拍摄宣传片《密织网络伸援手,法律援助暖民心》等在广饶电视台播出;参加“阳光政务热线”等节目7期;上法制课27次,受教育人达5万人次,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社会知晓率。

(二)构建“城镇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在县法律援助委员会的领导下,建立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以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及县残疾人、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职工、军人军属、诉前、驻看守所、法院、检察院及劳动仲裁等13个专门法律援助联络站为依托的法律援助机构网络;二是结合县委政法委对网格员的培训,将法援联络员服务事项纳入网格员职责,方便了基层困难群众咨询、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三是实现了县司法局“12348”法律服务专线与县公安局110热线对接,使得有法律困难找“12348”更加深入人心。

(三)情系弱者,突出办案为核心。一是加强与县总工会沟通联系,畅通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2020年6月9日以来,组织全县78名律师,大力承办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使得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已指导承办407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1013544px;orphans: 2;text-align: justify;text-indent: 0px;text-transform: none;white-space: normal;widows: 2;word-spacing: 0px;-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text-decoration-style: initial;text-decoration-color: initial;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visibility: visi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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