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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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龙湖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汕头市税务局和龙湖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满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大力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在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中设立“党员先锋队”“青年突击队”,组建“税务青年助侨团”志愿服务队,深入辖区产业园、社区和商圈,开展问需走访活动;在办税服务厅打造以党支部为主体、党员业务骨干为支撑的便民服务前沿阵地;与各街道联合开展“青年党员携手 助力乡村振兴”等一系列主题联学共建活动,组织党员志愿者750余人次参与社区服务群众活动;与市进出口商会、市女企业家协会、区工商联等单位联合开展税收专题宣讲会、税收体验日等一系列主题活动;邀请辖区“三新两特一大”产业代表召开税企沙龙。今年来累计组织拍摄税收政策宣传短视频8部,约117篇报道被中国税务报、人民日报、新华网等媒体刊登。

(二)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按要求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信息回复准确、按时办结,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22年,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三)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发挥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配合抓”,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更新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政务公开工作事项。

(四)进一步优化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拓展公开形式,做好网站平台管理。2022年龙湖区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952条,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9条次,包含图片新闻7条,工作动态2条,通知公告25条;通过局长信箱处理发布5条;公开处理的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委托代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等信息共计9913条。

(五)切实做好日常监督保障。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保障,不断完善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职责分工,层层把关,做到“公开不泄密、涉密不公开”,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282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许可

18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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