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莘县魏庄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银保监会
转自:山东监管局
聊银保监复〔2023〕12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莘县魏庄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聊太保寿〔2022〕12号)收悉。经审查,同意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莘县魏庄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山东省聊城市莘县魏庄乡政府驻地变更为山东省聊城市莘县魏庄镇棉厂南门内路西1号楼临街楼。
你公司应于我分局作出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文、你公司介绍信及领取许可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到聊城银保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其他变更手续。
变更营业场所后,不得在原址再行办理保险业务,并须及时拆除原址标识及标牌。
此复。
聊城银保监分局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