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凉山州人民政府印发《凉山州“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推进凉山州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整县屋顶光伏开发,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增加储能设备,开展光伏储能项目试点。鼓励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推广农、牧、渔光互补项目。“十四五”期间,全州光伏装机力争新增1600万千瓦。
原文如下:
凉山州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凉山州“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凉府发〔2023〕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现将《凉山州“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凉山州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2日
目 录
前言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发展成就
第二节 存在困难和问题
第三节 面临形势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积极推进水风光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建设
第一节 科学有序开发水电
第二节 加快建设凉山州风电基地
第三节 统筹推进凉山州光伏发电基地建设
第四节 积极推进新能源开展联动产业融合发展
第四章 推动电网提档升级
第一节 加快外送特高压直流通道建设
第二节 优化州内主网架构
第三节 推动农网升级改造
第五章 加快气化凉山进程
第一节 加快天然气主输气管道建设
第二节 扩大天然气利用
第三节 理顺下游油气市场
第六章 强化能源安全保障
第一节 增强油气储备能力
第二节 统筹煤炭开采储备
第三节 强化电力安全与应急保障
第七章 推动能源转型升级
第一节 持续推进节能降碳
第二节 积极推动能源清洁替代
第三节 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节 促进分布式能源发展
第五节 促进新型储能技术发展
第八章 建立健全现代能源治理体系
第一节 深化能源体制改革
第二节 加强区域合作
第三节 加强能源行业管理
第九章 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 环境影响分析
第二节 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强化规划引领
第三节 加强政策支持
第四节 强化安全生产
第五节 完善实施机制
凉山州“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前 言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动脉,能源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施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州建成全国重要清洁能源基地的重要时期。为适应发展新常态,把握发展新趋势,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把凉山建成具有影响力的优质清洁能源产业基地,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根据《四川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川府发〔2022〕8号)、《四川省电源电网发展规划(2022—2025年)》(川府发〔2022〕34号)和《凉山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发展成就
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成效明显。“十三五”以来,金沙江、雅砻江水电基地加快建设,白鹤滩、卡拉等大型水电站核准开工,全球最高水平的百万千瓦级水电机组在白鹤滩电站投入使用,乌东德水电站建成投产,新能源项目大规模投产。2020年,全州水电装机3005万千瓦(扣除界河分摊),较2015年增加446万千瓦,增长率178万千伏安,4家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交易合同电量57%,其中民营企业239户、占比5551亿千瓦时。能源消费量从2016年的90681万吨标准煤,累计增长339%。
能源清洁替代加快推进。实施电能替代项目3个,改造燃煤锅炉、窑炉3座。公共交通清洁替代不断推进,新增公交车、出租车全部采购新能源汽车,全州建成2619个电动汽车充电桩,充(换)电站17座;目前全州新能源汽车3128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483辆,新能源出租车199辆,市政作业车180辆,社会车辆2281辆。能源惠民成效显著提升。全州城乡电网持续加强,农村供电可靠率达到999%。脱贫攻坚电力保障任务顺利完成,实施电力建设扶贫项目955个,全面实现43万贫困人口生活用电达标。建成光伏扶贫项目60个,装机13西部基地。积极推进盐源、木里装机501万千瓦光伏项目建设;2东部基地。积极推进布拖、昭觉、美姑、雷波、金阳装机558万千瓦光伏项目建设;41万个,公共充电桩5000个;结合已建、在建高速公路网,形成州内高速服务区城际快充网络,力争新增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236个。
第四节 促进分布式能源发展
科学研判电网、负荷现状,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分布式能源建设,鼓励配套储能设施。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建筑楼宇、产业园区充分利用分布式新能源,实现能源就地高效利用。稳步推进户用光伏发电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发展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鼓励市场主体探索分布式能源商业运作模式。到2025年,力争建成分布式能源装机50万千瓦以上。
专栏9 分布式能源项目
分布式能源项目:大力推进会东、冕宁、昭觉等县(市)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其余县(市)分散式风电建设;大力推进德昌、雷波等县(市)整县(市)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积极推进党政机关、工业园区、公共建筑、集中安置点分布式光伏建设。
第五节 促进新型储能技术发展
推广储能技术应用,推动新兴能源技术装备发展,围绕关键技术、核心材料、装备制造等短板弱项,建立技术研发平台,加大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大规模、大容量、高安全性和经济性的储能技术发展,积极推动具备条件地区开展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探索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多场景商业化应用,不断提高储能电站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水平。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储能配置建设。
第八章 建立健全现代能源治理体系
第一节 深化能源体制改革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持续深化电力市场建设。探索培育售电侧主体,积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有序推进县级农网体制改革和独立供区、小水电供区移交划转。
第二节 加强区域合作
扩大和深化区域能源合作,强化西电东送电源侧定位,积极配合省政府,与浙江、江苏、上海等能源需求中心加强战略合作,提高水风光一体化电力消纳比重,争取“减碳价值”更多向地方倾斜。积极推动融入成渝经济圈,打通凉电外送新通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按照延链、补链、强链的整体思路,推动新能源联动产业融合发展,补齐新能源装备制造及应用、文旅、医药、基础设施等短板。
第三节 加强能源行业管理
加强能源行业制度建设,加强推动能源行业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程,提高行业管理效率。强化资源、环境、安全等技术标准,运用市场、信用、法制等手段,加强对能源市场主体行为的持续监管,防范安全风险。提高能源领域法制意识,推动能源行业依法行政。加强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罚机制,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第九章 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 环境影响分析
本规划遵循《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凉山州“十四五”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等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专项规划要求,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化能源体系为目标,提出能源生产、输送、应用等方面重点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凉山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总体要求,切实减少能源发展对环境的影响,全面助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在保障全州“十四五”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持续优化能源供应结构和消费模式,突显能源高效、清洁、低碳环境效应成效。能源效率持续提高,加快能源集约、智能利用,促进能源技术创新。用能方式更加清洁,终端用气电气化水平持续提高,能源结构持续优化,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提高天然气普及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50%以上。
第二节 环境保护措施
发挥能源规划的引领和约束作用。科学规划和合理开发能源资源,依据规划布局能源基础设施,优化项目实施方案,促进能源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和公平开放,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加强能源产供储销各环节的环境保护。强化源头控制,积极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减少能源生产中的污染物排放。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提升环保水平。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模式,营造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加强能源项目环境监督管理。全面贯彻环境保护、节约能源资源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能源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切实落实建设项目环评水保方案和“三同时”制度,重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和环境恢复,加强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的环境监测和事故防范。
实现能源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协调。提前协调能源建设项目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存在相互制约的空间功能区划,加强对生态敏感区能源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监管。根据能源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能源项目建设规模,实现能源发展与生态环境的有机统一。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州发展改革委负责本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州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政务服务和监督管理,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围绕规划提出的重要指标、重大项目、重大改革和政策等,按照部门职能职责推进相关工作。
第二节 强化规划引领
加强规划对能源发展的引领和约束,能源产业布局、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引领作用。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和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专项规划衔接,在发展目标、项目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风险防控方面的衔接。
第三节 加强政策支持
加强试点示范和政策统筹,完善能源发展相关财政、投资、金融等政策,落实有关税收支持政策,推动能源安全储备、能源转型等重点任务实施。完善用地政策,加强能源重大项目实施保障。按照“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加强空间管控,统筹处理好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与能源开发的关系。坚决落实环境影响评估措施和环境保护“三落实”制度,加强能源开发建设中的环境保护。
第四节 强化安全生产
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制为抓手,全面落实能源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能源企业主体责任。编制完善能源行业防汛抗旱、暴雨洪涝地灾抢险处突、地质灾害等应急预案。抓好能源项目安全和质量监督管理,强化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做好新型储能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储能电站本质安全水平。健全隐患排查和风险等级防控“双重预防”机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安全领域的应用,提升科技对安全生产的支撑水平。
第五节 完善实施机制
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测评估,建立能源规划实施监管体系,重点监管规范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实施闭环管理,确保规划落实到位。加强短期政策与长期政策的衔接,根据本规划统筹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公众参与,提高科学管理、民主决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