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征税的有关规定
(一)个人财产:个人随身携带的衣物、珠宝、化妆品、打猎或钓鱼用具、照相机、便携式收音机以及其他类似个人物品如系用于个人使用目的,可免于征税。如果您是移民到美国,属个人使用的免于征税的价值300美元或以上的珠宝等个人饰品,如未缴关税,3年内不得售卖。尚未缴税即出售的上述物品可能被查封没收。
(二)酒精饮料:年满21岁的非美国居民(Non-resident)可免税携带入境1公升啤酒、葡萄酒、白酒等酒精饮料,但仅限个人使用。超过上述数量的酒精饮料将被征收海关税和国内税。另外,除了联邦法律,您还必须遵守可能比联邦法律更加严格的有关酒精饮料的州法律。
(三)烟草制品:旅客可以免税带入一条香烟(200支),或50支雪茄烟,或2公斤(4aphisgov/aphis/home/? )。
七、肉类、牲畜和禽类
肉类、牲畜、禽类及其副产品一般都禁止入境,或是根据原产国的动物疾病状况进行限制。罐头装的肉类产品,如检验官员能够确认该产品系熟制、已经商业封装,则可能允许入境。其他罐装及腌制的肉类产品及干肉产品均严格限制入境。
八、货币和黄金制品
携带入境的货币工具(包括流通中的美国或其他国家的硬币及货币、旅行支票、现金汇票和可流通证券等)金额超过一万美元(以个人或共同旅行的家庭为单位),应填妥美国海关4790表(CustomForm4790),主动向海关申报。请严格遵守,未如实申报者可能导致被追究民事及刑事责任,包括没收所持货币及货币工具。金币、奖章和金块,可携带入境。但是,根据国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有关规定,源自或从古巴、伊朗和苏丹带入的上述物品禁止入境。仿制金币如颁发国未作相应标记,也不准入境。
九、土壤
严禁携带土壤入境,除非有进口许可。入境时,须如实申报并核实许可。
十、纺织品和衣服
通常,对携带入境并做个人使用或作为礼物的织物和衣服数量没有限制。但如果超出了个人免税范围,超出部分须支付税金。被怀疑有商业行为性质时,个人携带的衣服数量将受到限制。
十一、治疗药物
仅允许携带适量必需药物。如需携带的药物中含有潜在的成瘾性成分或麻醉成分(如一些治疗咳嗽的药物,镇定剂,安眠药,抗抑郁剂或兴奋剂等),应:向相应的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官员申报该药物;将药物置于原装容器中,同时携带药品说明书。处方药请携带处方;仅携带正常所需量。需注意的是,只有在美国能合法开具的处方药物,才能被进口作个人用途。一些联邦允许的药物,在某些州可能是违法的。关于个人使用量的强制政策的有关信息请参见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网站。
十二、宠物
猫:在入境检查时必须能证明未患可传染给人的疾病。如果该宠物健康状况明显不佳,兽医将对其作进一步检查,有关费用由宠物的主人支付。狗:在入境检查时必须能证明其未患可传染给人的疾病,抵达前至少30天内注射过狂犬病疫苗(此项规定不适用于3个月以下的幼狗)。宠物鸟:可以入境,但鹦鹉类鸟只允许带入两只。同时需符合APHIS和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有关要求,比如由宠物的主人出资为该宠物在APHIS机构进行卫生防疫。灵长类动物如猴子、猿等不允许进口。详情请参见《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宠物和野生动植物手册》。同时,须向州及地方有关机构查询了解对带入宠物有何规定和限定。有些地方,如夏威夷州,对宠物有严格的卫生防疫要求。
十三、鱼和野生动植物
鱼类和野生动植物也在进出口管制及卫生防疫要求范围内,主要包括:野生鸟类、哺乳动物、海洋哺乳动物、爬行动物、甲壳类动物、鱼类和软体动物;上述动物的任何部分或产品,如皮革、羽毛、蛋(卵)等;用野生动植物和鱼类制成的产品和物件。欲携带上述动植物,建议向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服务局咨询。野生濒危物种和由此制造的产品禁止进出口。象牙或象牙制品一般禁止进出口。含有野生动植物部分的古董如能证明其历史有100年则可以进口。
十四、打猎所得
如果您打算进口打猎纪念品或野味,一般需事先获得许可证,而且只有特定的口岸被授权处理上述物品进口的事宜。详情可与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服务局联系。如果有涉及海关和入出境的其他事宜,可与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联系: 1-877-227-5511(从美国境外拨打,请拨:202-325-8000);或通过其网站(https://gov/contact? )上的邮件系统进行咨询。